利用黑客软件扫描他人电脑,盗取最高管理权限后,非法控制85台计算机,利用这些计算机攻击他人网站,非法获利2万余元。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吕某、张某、黄某、刘某四人提起公诉。
异常流量攻击,引出神秘黑客
2017年8月,洪泽警方接群众举报,反映有多家公司网站服务器遭人恶意访问攻击,并非法添加多个广告推广页面。
经过初步侦查,警方发现当地有不明人员借助所谓“黑客技术”论坛,采取QQ“接单”方式,对外承揽流量攻击(又称“DDoS攻击”)网站盈利“生意”。
“流量攻击是指用大数据、大流量短时间访问网站压垮网络设备和服务器,或有意制造大量无法完成的不完全请求来快速耗光被攻击对象的服务器资源,以达到瘫痪服务器或网站目的……”当地一名负责网络安全的警方技术人员解释道。
鉴于流量攻击需要在较短时间内用大量电脑访问被攻击者的服务器,警方将侦查方向重点放在了控制流量攻击的电脑IP和承接“生意”的QQ上。很快,一个QQ号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获取关键破案线索后,负责案件办理的专案组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该QQ号码进行布控,通过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使用该QQ号招揽“生意”的吕某、黄某。
非法扫描网络,85台电脑成为“肉鸡”
到案后,吕某、黄某对自己利用QQ招揽“生意”、非法攻击他人网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迅速交代了另外2名同伙张某、刘某。
据吕某等人交代,2017年6月,他们在朋友的“传授”下,掌握了利用黑客扫描软件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的技术。借助该黑客软件,可以随机对互联网上的电脑进行攻击扫描,一旦发现某些防护能力较弱的电脑,吕某等人就将准备好的木马程序秘密植入对方电脑,进行所谓“后门控制”,继而盗取最高管理权限,最终成功控制被攻击的计算机。业内将这种破坏计算机系统的黑客手段称之为“抓肉鸡”,被非法控制的电脑被称为“肉鸡”。
“刚开始,‘抓肉鸡’只是图好玩,后来发现能赚钱,抓得就比较多了……”吕某等人说道。
据调查,自2017年7月起,吕某、黄某借助黑客手段非法控制计算机85台,并以QQ“接单”方式从他人处接受攻击指定网站任务,非法获利2万余元。为了更好地发展业务,吕某、黄某还将“业务”转包给同样懂得流量攻击技术的张某、刘某等人,并从中赚取差价。
流量攻击形成产销链条,检方建议加强互联网管理
“这是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采用流量攻击技术的计算机犯罪案件。”洪泽区检察院负责刑检工作的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艳介绍。
据了解,“抓肉鸡”使用流量进行流量攻击是一种隐蔽性极强的黑客犯罪,这种攻击方式把“肉鸡”当成僵尸主机,平时隐藏控制在“肉鸡贩”手中,僵尸主机的访问数据一切正常,普通服务器的防护设备无法辨别哪些是非法数据,“肉鸡贩”通过所谓“中介”或“代理”推广自身,借助QQ、微信等通联工具“接单”,收到定点攻击某个网站的“任务”后,利用“后门控制”将僵尸主机激活,在某一固定时间统一集中使用流量攻击对方网站服务器。由于一般服务器瞬时容量比较小(大约50G),短时间内大数据、大流量登录或冲击很快会压垮被攻击对象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导致网络瘫痪,因此与传统黑客入侵相比,其使用的技术更复杂,非常难识别和防御,作案隐蔽性和反侦查能力极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多种黑客工具对网络进行批量漏洞扫描,非法控制计算机后,又将其作为攻击他人的工具,逐渐形成一条完整的黑色网络产业链。”该院检察长韩少芹介绍。
检方介绍,类似流量攻击犯罪不仅存在采用黑客软件扫描电脑的“肉鸡贩”,还有专门负责为“肉鸡贩”提供扫描软件的“高级专家”以及负责为“肉鸡贩”提供“接单”服务的“中介商”,同时一些不良商家、非法网络赌博代理商、违规广告发布者等出于招揽生意或打击竞争对手目的,会主动联系“中介商”或“肉鸡贩”向其支付“活动费”,要求其攻击或瘫痪竞争对手网站并添加推介自身广告,形成了一个供需利益链条,不仅严重威胁网络完全,同时也为非法赌博、网络售假等活动提供了便利。
“被攻击侵害的网站遍布全国,涉及教育、医疗、大型企业等不同行业,严重破坏了互联网安全。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和线索发现机制,加大对类似新型犯罪打击力度,确保网络活动合法、有序进行。”韩少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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